久赞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见“摩云塔”(2526页)。
金海陵王完颜亮年号。1153—1156年,凡4年。
?—303十六国时期成汉宗室。字玄政。先世巴西宕渠(今四川渠县东北)賨民,东汉建安末,迁居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号巴人。※李虎孙,※李慕子。西晋惠帝元康(291—299)末年,当弟※李特等随略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景泰年间(1450—1456),古田(今属广西永福地)壮族农民,因饥荒向地主借谷济荒,同地主武装发生冲突。地主贿赂官府,以“僮佃”“造反”罪名逮捕其领袖韦朝威。农民以武力救出韦朝
托忒语音译,意为“夏牧场”,又称“夏窝”。牧民多于每年夏历四月进入夏牧场,九月离开。牧地通常选择草场开阔、水源丰富的河湖沿岸,以※“和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诸阿寅勒构成的夏季游牧村落)方式集体游牧;由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3项。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向民户征丝料、包银。至元四年(1267),始定俸禄,令民户在4两包银外增纳1两为俸禄。按户之高下
见“朱蒙”(792页)。
1231—1281元朝将领。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蒙古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第四子。初从兄德臣出征,为裨将,以功晋便宜都总帅府参议。宪宗三年(1253),为元帅,率部屯田白水。八年,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隆吾扎巴。初入夏琼寺修习佛法。17岁赴西藏,于色拉寺结扎仓学习。25岁获林赛学位。28岁,于拉萨祈愿法会获拉然巴学位。能背诵五部大论,入下密院学习并立宗。返回故乡后,于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厘族、栗族。主要分布在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及凤庆、永胜、华坪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