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直隶厅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乌什城。管理村庄28处、两驿站、13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2部游牧地。隶阿克苏道。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
清代新疆官署名。光绪九年(1883)置。治所在今新疆乌什城。管理村庄28处、两驿站、13卡伦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2部游牧地。隶阿克苏道。副将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主要信仰伊斯兰教。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藏各族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内容主要包括7方面:一、令青海蒙古各部落编旗分佐领,分别游牧,毋相统属。各级王公,分别
契丹语,又译作“阿思”、“阿厮”。《辽史·国语解》:“阿斯,宽大也。”①宫卫名。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辽道宗※太和宫契丹语称“阿思斡鲁朵”。 ②宫卫下※石烈(相当
即“塔布囊”(2157页)。
1599—1639清初宗室重要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孙,大贝勒※代善长子,初封台吉。后金天命六年(1621)奉命统兵略明奉集堡。参加辽沈大战,追击明总兵李秉诚至白塔铺。随父攻扎鲁特部,
藏语音译,又称“车德勒空”。原西藏地方政府两大管理机构拉哈和孜恰中的孜恰,设在布达拉宫,主管发放贷款和为达赖喇嘛及时收支财物等事务。其收入来源,是经营部分庄园、牧场,收取高利货利息等,设僧官两名作总管
喀尔喀蒙古车臣汗旗旗庙。位于车臣汗部温都尔汗地区。为西藏式建筑。有庙宇四座,房舍200处,白塔3座。常住喇嘛两千人。下分科设札仓,有:却伊拉札仓(神学)、曼巴札仓(医学)、珠尔海札仓(星相)及珠德札仓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所设卜忽秃河卫改作布尔哈图卫或布尔哈图河卫。
见“萧永祺”(1993页)。
清太祖努尔哈赤年号。1616—1626年,凡11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