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杜尔伯特部首领之姓,又为部落名。一说为蒙古语“漏管”之意。流传其祖先为“天女”所生,后放在树下,靠状如漏管之树枝吸取树汁以充营养,故其子孙被称为绰罗斯。初为卫拉特联盟成员之一。后其部
元代傣族土司名。据《元史·文宗本纪》载,天历二年(1329),银沙罗甸入贡方物,遂以其地置银沙罗甸宣慰司都元帅府。至顺二年(1331),改为军民府,秩从四品。据《招捕总录》:延祐三年(1316),有车
唐代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王妃,曾主持建米芒才神殿(《西藏王臣记》作查拉拉康),并雕刻查拉鲁浦地方的大梵神像,当时以食盐作为给工匠的酬报。
赫哲族的一支。一作奇楞斯勒。其意一说为“姓齐的人们”,或说“住在江边的人”。为黑龙江省同江县下八岔赫哲人对居住勤得利以上地区赫哲人的称呼;或说是这一地区赫哲人的自称,因其是从黑龙江中游鄂伦春族居住地迁
1708—1729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刀金保。傣族。车里宣慰使※诏匾勐子。雍正二年(1724)父卒,清云贵总督鄂尔泰请准以其承袭。七年(1729),清廷以思茅等六版纳
渤海国宗王。天成元年(926)正月(一作四月),奉命率百余人朝后唐,贡人参、昆布(海带一类水藻)、白附子及虎皮等方物,还进女口。旋闻国亡,遂奔王氏高丽国。
1647—1721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富察氏。尚书济席哈孙。康熙二十四年(1685),由户部郎中兼佐领迁大理寺卿。三十五年(1696),奉命往山东经理闸河,任内封闸蓄水,启闭以时,益于漕运,受康熙
桥名。位于今北京市西南永定河上。辽代,卢沟河东西之民,每候河水浅时置小桥以渡。辽末金初,改造“浮桥”以通东西。大定二十八年(1188)五月,金世宗因卢沟河为使旅往来之津要,诏令建石桥,未行而卒。章宗继
金初所立傀儡政权齐国皇帝刘豫年号。1130—1137,凡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