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内一些事务。原属公仆性质,享有较高威信。明、清时在德宏州设立土司制度后,一些寨老被委派为基层头人,逐渐蜕变为封建土司的仆从。
阿昌语音译,意为“寨老人”。旧时云南德宏州阿昌族地区早期农村公社氏族长老称谓。村社一般由若干个氏族组成,由每个氏族推举1人为寨老,与村社首领(阿昌语称※“作借”)共同商议村寨事情,并协助村社首领处理寨内一些事务。原属公仆性质,享有较高威信。明、清时在德宏州设立土司制度后,一些寨老被委派为基层头人,逐渐蜕变为封建土司的仆从。
佤语音译,“达”意为“长者”,“伙”即“居住房舍”。俗称“衙门”。旧时云南沧源班洪地区(亦称“班洪部落”)最高统治者即“班洪王”及协助其办事的近亲所居住的地方。后来逐渐变为对“班洪王”的近亲“臣僚”的
藏语音译,即力役租税。解放前藏族地区的徭役赋税。“岗卓”意为“力役”,指派遣人畜支应差徭;“拉顿”意为“租税”,指用实物、钱财缴纳捐税。归时藏区的徭役赋税,总分此二类。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札布噶河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乌里雅苏台军营城界,西至巴噶图尔根接辉特旗界,南至库勒根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北至席喇乌苏接本部左翼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雍
见“额勒里”(2532页)。
见“呾蜜”(1388页)。
水族丧葬习俗。即第二次葬。第一次称※停棺待葬”。巫师依水书择定吉日,举行正式埋葬。丧家必备素食款待宾客。放鞭炮、设置歌堂、芦笙场。芦笙、芒筒、锁呐吹奏者们围圈跳舞。由一人手持一根用白鸡毛裹扎的竹竿,长
见“撒里畏吾”(2494页)。
见“费雅喀”(1771页)。
太平天国女将领。广西武宣县东乡上武兰人。壮族。咸丰元年(1851),随兄萧朝贵参加金田起义。善骑射,能马上指挥,左右开弓,号称女元帅。三年(1853),随太平军进攻镇江,率女兵数百,一马当先,攻占城楼
见“蒲昌县”(23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