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达禅
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穆都禄氏。喀尔图之子。初任骁骑校。康熙十年(1671),擢一等侍卫兼佐领。三十年(1691),奉命安辑喀尔喀蒙古归附人众,擢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五年(1696),随帝征噶尔丹。三十八年(1699),招抚巴尔虎部三千余人,安驻察哈尔游牧地,编隶佐领。四十年,迁镶黄旗蒙古都统。四十四年(1705),调正蓝旗满洲都统。四十八年(1709),以原品致仕。卒,谥襄敏。
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穆都禄氏。喀尔图之子。初任骁骑校。康熙十年(1671),擢一等侍卫兼佐领。三十年(1691),奉命安辑喀尔喀蒙古归附人众,擢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五年(1696),随帝征噶尔丹。三十八年(1699),招抚巴尔虎部三千余人,安驻察哈尔游牧地,编隶佐领。四十年,迁镶黄旗蒙古都统。四十四年(1705),调正蓝旗满洲都统。四十八年(1709),以原品致仕。卒,谥襄敏。
即“李师古”(1031页)。
参见“台吉”(648页)。
清代出入宫禁的凭证。天聪五年(1631),汉军旗人宁完我以不善满洲辞令,进出宫禁每不如意,上奏倡议分辨服制、造设腰牌,且言此最简最易,事关重大。定都北京后,官员中无此设,惟旗内外工艺人、内管领下满蒙汉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1724清代后藏贵族。藏族。噶伦才仁旺杰之父。掌管拉萨北部达隆地区政教大权。康熙五十三年(1714),被拉藏汗委任为门达旺地区军官,随军征不丹,捍卫边境,受嘉奖。五十七年(1718),厄鲁特蒙古准
1864—1915清末大臣。字莘儒。满洲正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大学士※琦善之孙。以贡生官刑部笔帖式,迁主事,升户部员外郎。出为九江道,移上海道。任内,办警政、设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授江西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箭匠之官。初称备箭※固山达。康熙三十八年(1699),不分正从定为八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矢。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给六品顶戴,令戴蓝翎,支武职七品双俸
1729—1781清代撒拉族、回族联合反清起义领袖。原籍河州(今甘肃临夏),祖辈迁居青海循化(治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平民出身。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从师伊斯兰教新教(哲赫林耶门宦)首领
元代萨迦派与止贡噶举派之间的斗争。藏语称“止贡林洛”,意为“止贡寺之事变”。元时止贡噶举派颇有实力,元封其辖地为卫藏13万户之一,深得忽必烈之弟旭烈兀的支持。萨迦派与止贡派为争夺权利时有争战。至元二十
见“阿旺罗桑曲旦”(12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