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驿条例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官员只给2匹。并就若干事例作了具体规定。至元二十五年(1288)以后,多次修订,并核减了原给马数字。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官员只给2匹。并就若干事例作了具体规定。至元二十五年(1288)以后,多次修订,并核减了原给马数字。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乾隆年间(1736—1795)改置。掌管内札萨克疆域、封爵、会盟、军旅、内蒙古五道驿传事务及内属归化城土默特左右翼等。内设郎中满1人、蒙古2人,员外郎宗室1人、满1人、蒙古
即“默啜”(2551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至元四年(1267),世祖忽必烈第五子忽哥赤始封,授驼纽金镀银印,一说次年改赐驼纽金印。子也先帖木儿于十七年袭封。后西平王粤鲁赤子老的及忽哥赤裔阿鲁等袭封。
见“萨催”(2005页)。
即“赵全”(1608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河内县(今河南沁阳县)。太祖八年(1213),蒙古军取金怀州、孟州。太宗四年(1232),改怀孟州。宪宗六年(1256),划为忽必烈(世祖)分地,置总管府。后改怀孟路。中
又称缅药。党项族称谓。唐朝中期部分党项人不堪吐蕃压迫而北迁,留居原地(今四川西部)的部分被称此。后又用以称北上党项人和党项所建的西夏国。
?—1747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字松庄。色思特子。康熙末,授参领。雍正五年(1727),由镶黄旗满洲都统迁左都御史。以西藏阿尔布巴及管理前藏之噶伦隆布奈合谋叛投准噶尔并杀首席噶伦康济鼐,奉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伯字1083号卷子。为吐蕃驻陇州大臣于猪年(当是公元831或843年)从陇州节度衙发布之命令。陇州大臣据两汉人部落(即阿骨萨、悉董萨两部,公元820年建立)长官呈禀,得知吐蕃贵族勃松及
原为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新唐书》称其在“黑水西北”,约居住在牛满江(前苏联布列亚河)和恒滚河(前苏联阿姆贡河)上游地区,但说法不一:一说在精奇里江和牛满江上游地区,或指在前苏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