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差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给乞丐头所服徭役和所交实物。
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对乞丐也要征敛的劳役、实物或货币差。包括:一、向其领主缴纳的※人役税;二、领主修寺院、私宅和庄园时须作数日小工或交代金;三、如在※传召法会期间行乞,须事先从※铁棒喇嘛处购买乞讨证;四、给乞丐头所服徭役和所交实物。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千户所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五音所,并说清代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老城)南有五因河,又有五因屯,故名。
?—1882清朝大臣。字小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那拉氏。尚书那清安之子。道光九年(1829)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迁侍讲。历侍读学士、少詹事、詹事、大理寺卿。二十一年(1841),授头等侍卫,充古
清代八旗录取成丁者之简易方式。凡编审人丁,有以及龄者入册,亦有以身高5尺以上者入册,各时期京内外办理原不一致。宁古塔将军(康熙元年至十五年,1662—1676)巴海,每届3年则出告示,令满汉幼丁按期至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
参见“祭腾格尔”(2090页)。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三世”(643页)。
云南白族之白文古籍。一说即《读史方舆纪要》所引的《绎年运志》或《云南名胜志》所引的《译年运志》,“玄峰”为“绎”字之误。作者及卷数无存。约成书于明初。内容记述大理国主段氏历史。其后撰写大理国史的史乘均
内蒙古乌海市附近桌子山发现的岩画。共有5处。经研究认为大部分是产生于相当夏、商、周的青铜时代。主要系动物和骑马人图形等。其中有神、灵头像、太阳纹图案、重圈纹图案和各类人面图案,从凿痕判断,有的是用铜器
即“韦拔群”(2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