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租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2)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在土司、土目家死人时,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
解放前贵州赫章等地彝族土司、土目统治区的一种剥削制度。黔西北一些彝族土司、土目根据承租者的依附程度、田地的腴瘠,分为鸡租地、羊租地、猪租地、粮租地、人租地等多种。人租地又有两种:(1)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去土司、土目家当奴隶或陪嫁丫头;(2)死人租,即凡租种土司、土目田地的佃户,在土司、土目家死人时,每户必须出一子或一女为死者殉葬。此制度到本世纪20年代后废除。
1792—185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世嘉木样活佛。藏族。生于多麦南部(今同仁县保安镇年都乎地区)。其父系清朝官员。乾隆六十年(1795),选为转世灵童。嘉庆二年(1797)赴西藏,经金瓶掣签确定为嘉
?—184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孜本,嘉庆十一年(1806),补授噶伦。十七年(1812),因失职使犯人潜逃出境,受理藩院议处。道光二年(1822),因捐款修西藏敏珠尔伦吉竹布贝寺,赏花翎
1237—1297元朝将领。又译秃秃哈、秃秃合、吐土哈。钦察人。班都察之子。世祖中统元年(1260),与父从忽必烈北征叛王阿里不哥。袭父职为宿卫哈剌赤长。至元十四年(1277),随丞相伯颜征叛王昔里吉
傣语音译,“波”意为“父”或“长者”,“朗”含有“绳索”或“捆绑”之意,即专以绳索束缚他人的长官。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召片领及召勐派往下属辖区负责督察工作的特使。大多由领主的家臣或亲属充任,故当
见“裴满氏”(2447页)。
参见“俍人”(1687页)。
1600—1656明末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济农。亦作额璘沁、额璘臣。孛儿只斤氏。※博硕克图济农次子。天启七年(1627),继其兄※策凌额尔德尼,嗣济农位。崇祯元年(1628),察哈尔部林丹汗西进,败土默
西夏军队职官。在将佐之下,小首领之上。有权正首领。
宋时国际贸易中心之一。在钦州(今属广西)江东驿。外通交趾(今越南)、占婆(今越南南方)、真腊(今属柬埔寨),内达邕(南宁)、广(广州)、湖湘,为宋朝海路交通口岸之一。国外民间舟楫随便往返,多以鱼蚌易米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札刺儿部分支之一。参见“札剌儿”(4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