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夫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须给土官当伙夫,故名。一旦不当伙夫,土官即将其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须给土官当伙夫,故名。一旦不当伙夫,土官即将其田收回。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马尔康及绰斯甲藏区土司衙门官吏。每一官寨有4名,负责看守官寨大门及监狱,经土司、头人判决后的犯人,处罚由其执行,并替值日大头人传呼土司之※科巴,轮流去官寨当班。从土司处领种一份土
县名。民国三年(1914),改清平县置。元置溱洞涪洞等处长官司、横坡长官司,属播州安抚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清平堡。二十二年(1389),改清平卫,治在堡北,隶贵州都司。二十三年,指挥司建土
西汉设于金城郡管理降羌的机构。汉宣帝元康三年(前63),湟中(今青海湟水两岸一带)先零等羌部落被迫起义。神爵元年(前61),汉朝派后将军赵充国前往镇压。二年(前60),芣零等杀先零羌大豪犹非、杨玉,率
?—1213金大臣。本名阿土古。咸平(治今辽宁开原县境)人。女真族。夹谷氏。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由清池主簿,累迁监察御史、修起居注。转礼部员外郎、大名治中,历北京、临洮等路按察副使,同知曷懒
见“楛矢石砮”(2164页)。
489—534北魏官员。代郡人。字雅珍。鲜卑乙弗氏(后改乙氏)。济州刺史乙海子。尚孝文帝女淮阳公主,授驸马都尉。历济南太守,司农少卿,银青、金紫、左、右光禄大夫,中军将军,西兖州刺史。其女乙弗氏于熙平
清代史籍对拉祜族的称谓。雍正(1723—1735)、嘉庆(1796—1820)两朝,由于流官及土司的苛派勒索,被称为倮黑的广大群众曾爆发多次大规模的反封建起义。
见“马可古儿吉思”(18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北白杨木河流域。宣德九年(1434)十月,木兰河等卫指挥兀塔里等向明廷报告,黑龙
即“可敦”(4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