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王
见“耶律安端”(1311页)。
见“耶律安端”(1311页)。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内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作驻藏章京。一般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调充,初为1员,后增为4员。乾隆四年(1739),照驻扎哈密、瓜州司官之例,2年一换,后改3年,期满后,仍由理藩院派员更替。
书名。元郑介夫撰。成宗大德(1297—1307)年中,作者宿卫禁中时上奏的策文。1纲20余目。所论涉及投下、怯薛、驱口、匠户、僧道、钞法、盐法、定律、给俸、户计、军站、田制等事,反映了各方面的一些实况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
广西诗词汇辑。24卷(附词一卷)。清汪森辑。有《四库全书》本、清刊本、康熙四十三年(1704)汪氏《梅雪堂》刻本(北京图书馆善本书)。详见“粤西文载”(2256页)。
见“阿克撒卡尔”(1235页)。
中国伊斯兰教派之一。又称“黑山宗”、“黑帽派”。17世纪初年起流行于新疆。始祖玛阿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伊斯哈克·瓦里(一称伊萨克)和卓。相传早年在汗·阿里克西柯尔克孜族聚居区布教,徒众喜冠黑帽,故名。宗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约730唐朝大臣。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先世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隋礼部尚书平昌公宇文㢸玄孙,莱州长史宇文峤子。史称其明辩,长于吏治。玄宗开元(713—741)初,累转富平
西突厥东厢(左厢)※五咄陆之一。一作执舍地。居碎叶川(今楚河)东,约在今新疆博尔县西博尔塔拉河流域。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西遁,据其地,设啜统辖,称摄舍提暾啜。显庆二年(657),唐平定阿史
部分瑶族自称。参见“茶山瑶”(16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