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木古鲁万户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明代“野人女真”的一支。又作苦兀。唐称窟说、元曰骨嵬,后作库页、库野等。居库页岛塔他玛山西麓、郭多和河、博和毕河、音格绳河、塔塔玛河、德必河、萨哈林、如烈河、楚克津河诸河流域。明代隶奴儿干都司囊哈儿卫
①元朝大臣。玉耳别里伯牙吾氏。忽都思子。初袭父职任百户。宪宗九年(1259),随忽必烈攻鄂州(今武昌)。世祖中统三年(1262),随军讨李璮,以功升阿剌罕万户府经历。至元五年(1268),随都元帅阿术
春秋时※姜戎首领。鲁僖公二十二年(前638),秦逼诸戎,晋惠公诱其率所部由瓜州(陕西秦岭西陇山地区)迁至晋南鄙,除荆棘,驱野兽,为晋国荒地的开辟、国力的强盛作出重大贡献。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铁器制作和匠人。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秃马、秃满、吐麻、途马、秃马惕。因与火里(豁里)部错居,常与之连称。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周围山地森林中。辽、金时即与蒙古部通婚。蒙古国建
书名。《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中元史语解部分。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高宗敕撰。24卷。分帝名(附后妃皇子公主)、宫卫(附军名)、部族(附国名)、地理、职官、人名、物名七门。号称“以蒙古语正《元史》
?—1746清代云南泸水各族反清首领。阿昌族。泸水人。原为江外阿昌头人。乾隆十一年(1746),泸水秤戛寨傈僳族弄更扒等不堪永昌府官吏和泸水六库白族段姓土司的压迫剥削,聚众起义。他闻讯,率众响应,配合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
清代苗族农民起义。嘉庆九年(1804),※乾嘉苗民起义失败后,清政府加强在湘西地区统治,推行“屯田养兵、设卡防苗”政策。在永绥(今湖南花垣)、凤凰、乾州(今吉首)、古丈、保靖五厅增设守备、把总、外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