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外商于西藏进行贸易应遵守之规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善后章程规定:准许在藏居住贸易的巴勒布、克什米尔等进行兴贩,由其头目按名造册,存驻藏大臣衙门备查;巴勒布商民每年准贸易3次,克什米尔商人每年
藏语音译,指“奴田”(646页)。
见“使准噶尔行程记”(1458页)。
撒拉族早期猎具。俗称“炮挂”。制作简单:将一条羊毛绳对折约一臂长,中间对折处缝一块10厘米长短的扁圆形厚布,或用细羊毛线编织成。使用时,将石块放置布上,挥臂使劲旋转羊毛绳,至一定转速,猛然松开羊毛绳的
见“河源志”(1507页)。
见“马湖蛮”(178页)。
汉代黄河上流西四个郡的总称。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匈奴浑邪王降,汉于其地置酒泉郡,后稍发徙民充实之,分置武威、张掖、敦煌,列四郡。酒泉郡治禄福县(今甘肃酒泉县)。武威郡,元狩二年置,治姑臧县(今
满语音译。满洲人对平民百姓的称谓。是人民、黎庶、齐民等称的同义词,属被统治阶级中的一个阶层。此词,并不是专指满洲、蒙古、汉军中百姓,如“明国伊尔根”,即指明王朝统治下的百姓。后金天聪(1627—163
藏族地区区域名。前藏与后藏之称始于清季,《卫藏通志》:“今以布达拉为前藏,札什伦布为后藏,统名曰卫藏”。前后藏以两者之间的冈巴拉山为界,以西为后藏,以日喀则为中心。班禅大师居日喀则的扎什伦布寺,实辖后
见“俟力发”(16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