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春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见“鄂伦春族”(2052页)。
僜语音译,意为“当家人”、“头头”。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蓄奴主。占有较多的土地、铁质工具等生产资料,普遍多妻。除少数外,一般都参加少量劳动,与家庭其他成员和奴隶共住一个长屋,吃穿无甚大差别。对妻子和奴隶
吐蕃僧人。又名尚益西德或益西德。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108位译师之一,亦是当时著名“三少译师”之一,与嘎哇贝孜译师齐名。曾将《观差别》、《善行四释要义》等4部佛经译成吐蕃文,是吐蕃最
金代西北路诸部族之一。金代曾在此地设部族节度使,女真人夹谷吾里补曾任此职。正隆六年(1161),该部节度使逐斡曾随从※移剌窝斡起兵反金,并力劝窝斡拒绝金使臣移剌扎八之招降,同年十二月,窝斡称帝,改元天
见“昆憨”(1409页)。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辉特台吉达玛璘从叔父罗卜藏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随杜尔伯特部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后定牧于科布多北
即“意侯奢”(2384页)。
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后5世纪使用于印度西北部、巴基斯坦、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以及我国新疆的古于阗(今和田一带)和鄯善地区的一种古代文字。18世纪首先发现于印度河流域。“佉卢”二字
书名。黄维翰撰。24卷。1922年刊印。该书参阅史籍91种,编录自汉魏迄清末,1700年间黑龙江地区历史人物451人的传略,其中满族及其先民所占比重较大,对研究黑龙江地方史和满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有刊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塔山前卫。正统十一年(1446)十月,塔山卫都指挥佥事弗剌出奏其所辖地广人众。为便于管理增设此卫,以弗刺出掌之。次年,颁给“塔山左卫之印”,其北面款“礼部造,正统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