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古城名。在今四川奉节县东。南北朝北周武成至天和年间(559—572),荆州蛮向五子王和信州蛮※冉令贤等起兵,在此固守,击退官军进攻。后城陷,起义失败,冉令贤与子弟俱被杀,骸骨积于其城侧。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拉祜普”、“拉祜纳”、“拉祜西”。清代汉文史籍称“倮黑”,解放后统称“拉祜”。人口411476 (1990年),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思茅、临沧地区,其中50%聚居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见“史思明”(566页)、 “史朝义”(567页)。
即高句骊第二世王“类利”(《魏书》言其为闾达之子,高句骊第三世王) (1762页)。
即“吴朝俊”(1075页)。
?—1797清朝将领。达斡尔族。隶镶黄旗。乾隆三十八年(1773),从征金川,擢二等侍卫。五十二年(1787),从征台湾,参与镇压林爽文起义,赐号嵩额巴图鲁,迁头等侍卫,寻加副都统衔。后官镶白旗蒙古副
?—1530明代蒙古朵颜卫领主。成吉思汗部将※者勒篾(折里麦、济拉玛)后裔,朵颜卫都督※花当次子。受明封指挥同知。勇猛善战,常联合察哈尔部袭击明境。正德十年(1515),因数请明朝加赏未遂,率千余骑毁
见“毕拉尔”(756页)。
书名。简称《圣武亲征录》。作者佚名。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疑为中统四年(1263)请延访成吉思汗事迹付史馆之王鹗等人。一卷。成书年代多认为应在世祖至元年间(1264—1294)。记载成吉思汗一生主要事
见“卦尔察部”(13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