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仁宗实录
书名。元官修。60卷。起至大四年(1311)三月,迄延祐七年(1320)正月。附《事目》17卷,《制诰录》13卷。延祐七年十一月,英宗命翰林国史院着手修撰,由翰林学士元明善、袁桷、曹元用等人负责纂修。英宗至治三年(1323)二月成书。明修《元史·仁宗纪》及仁宗朝其他有关记述皆本于此书。已佚。
书名。元官修。60卷。起至大四年(1311)三月,迄延祐七年(1320)正月。附《事目》17卷,《制诰录》13卷。延祐七年十一月,英宗命翰林国史院着手修撰,由翰林学士元明善、袁桷、曹元用等人负责纂修。英宗至治三年(1323)二月成书。明修《元史·仁宗纪》及仁宗朝其他有关记述皆本于此书。已佚。
驻藏大臣使用之印章。藏语称“达木粗”。乾隆十四年(1749),派傅清、拉布敦2人为驻藏大臣,钦差大臣印章命由傅清收掌,后掌印人由皇帝决定。四十五年(1780),驻藏大臣分为驻藏办事大臣和驻藏帮办大臣后
古代蒙古抒情诗歌。作者及创作年代均不详。仅存以畏兀儿体蒙古文记在白桦皮上的3页残稿。1930年在伏尔加河东岸金帐汗国遣址发现。残稿中有一段描写一妇女送其被征服役之子至统治者处,母子互相倾诉情怀。母亲语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府所在地(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县县城)。乾隆三十八年(1773)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3名,武童3名。有教授1员。
1657—1735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赫舍哩氏。岱衮子。顺治十八年(1661),袭骑都尉。康熙二十三年(1684),迁护军参领。三十三年(1694),擢内阁学士。同侍郎珠都纳等往会盛京将军,发海运
地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偏西,北依大青山,南临黄河,东邻土默川,西接后套平原。历为古代北方民族游牧之地。名称来源主要有二说:一说出自蒙古语包克图(意为有鹿的地方);一说为箔头(水陆码头)的音转。约在清
见“夫余”(223页)。
见“好儿趁”(937页)。
见“速把亥”(1840页)。
即“马湩”(1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