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列克里克
参见“色里克”(844页)。
参见“色里克”(844页)。
?—1688喀尔喀蒙古车臣汗。博尔济吉特氏。车臣汗※诺尔布子。康熙二十年(1681),随父向清朝入贡。二十六年(1687),继父位嗣车臣汗。驻牧克鲁伦河北巴颜乌兰。次年卒,清遣侍卫阿南达往赙,时准噶尔
? —172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大学士阿兰泰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由侍卫任参领,兼管火器营。后官都统。四十六年(1707),授都察院左都御史,兼仓场侍郎。任内,请于大通桥复设满汉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顺二年(1331),斡即受封。
?—1188金宗室、大臣。亦作崇尹。本名阿里罕。女真族。完颜氏。初以宗室子充护卫,改牌印祗候,授世袭谋克,为右卫将军。历顺天、归德、彰化、唐古部族、横海军节度使。正隆六年(1161),从海陵王攻宋,领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与达拉特两旗交界处因黄河变迁形成的冲积地。地沃,宜于垦种,两旗蒙古王公贵族互相争夺,发生该地归属权的纠纷。光绪十二年(1886),经清廷裁决,四成归达拉特旗,称为“四成地”,六成归土默
见“裕诚”(2303页)。
渤海语音译,“王”之意。渤海人对其国王在不同场合使用不同称呼:当面呼“圣王”,笺表称“基下”,此为民间俗称。“夫”,《五代会要》等作“失”,近人认为应以“夫”为正。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见“内务旗三旗骁骑营”(310页)。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