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赋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包维翰著。民国二十三年(1934)成书。铅印,1册。全书分18部分;一卓索图盟7旗;二哲里木盟10旗;三昭乌达盟13旗;四锡林郭勒盟10旗;五乌兰察布盟6旗;六伊克昭盟7旗;七
清统治者从分散和孤立蒙古的目的出发,除在蒙古地区推行盟旗制度,分别建立蒙古八旗、游牧八旗、总管旗、札萨克旗,限制其辖境,封锁其疆界,使之成为互不相属,不通往来的小块封建领地外,并对蒙古实行封禁政策,限
吐蕃在河陇占领区设置的官职。藏文写作“nang rje po”。其意解释不一。藏文直译为“内王”,故又有译为“内相”者;一说可能是“万户都护”或“州内万户长”。在敦煌藏文文献中多见任此职者。敦煌文献伯
见“忽必来”(1486页)。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所置的官衔之一。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宗本以下“措”一级行政官员,略似内地的“区长”或“乡长”。有民主推举产生、宗本择定或差巴户轮流担任等形式。为旧政府主管全措行政事务,征派差税、调解
见“忠贞可汗”(1414页)。
唐代南诏书法家。一作张志诚。陶宗仪《书史会要》称其为“云南大理僰人”(白族先民)。师范《滇系》则谓之善阐(今昆明)人。据元代李京《云南志略·白人风俗》载,白人中,“其俊秀者颇能书,有晋人笔意。蛮文曰:
即“佗钵可汗”(1095页)。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等级。彝语音译。“曲”意为“白色”,“诺”即诺伙的前一字,意为在诺伙等级下的“白骨头”(人)。汉称“白彝”或“百姓”。约占总户数的50%。身份世袭。成员不稳定,富裕阿加
北魏汝南王元悦年号。530年,凡1年。一说530—532年,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