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房
清代内蒙古绥远城(今呼和浩特)旗兵习武练功的场所。绥远城正蓝、镶蓝、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黄、镶黄等八个旗佐皆设之。功房内备有各种传统武术器械,练功者可在此学练拳击沙袋、扔锁子石、摔跤及练刀、枪、剑、棍等。正蓝旗规定每日下午须进行弓法操练,被称为功房活动的模范。1911年辛亥革命后停办。
清代内蒙古绥远城(今呼和浩特)旗兵习武练功的场所。绥远城正蓝、镶蓝、正白、镶白、正红、镶红、正黄、镶黄等八个旗佐皆设之。功房内备有各种传统武术器械,练功者可在此学练拳击沙袋、扔锁子石、摔跤及练刀、枪、剑、棍等。正蓝旗规定每日下午须进行弓法操练,被称为功房活动的模范。1911年辛亥革命后停办。
见“指挥使”(1621页)。
见“彭措森格”(2180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
渤海大首领之一。又作乌思罗、崔乌斯多、崔乌斯。渤海国灭亡后,隶属辽东丹国。后周显德(954—960)初,率30人自东丹国逃投后周。
见“薛列河卫”(2543页)。
藏语音译,意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劳力,支不起乌拉差役者,降为支此种差役,专门出人役,终年自带口粮,无偿为土
?—990首次见于史籍的南丹州土官。今广西南丹人。壮族。北宋开宝七年(974),北宋刚刚统一岭南,即遣使要求内附,自称刺史。九年,复进贡于宋,求赐牌印,宋刻印予之,太平兴国五年(980),又贡银百两。
?—1586明末建州左卫苏克苏护河部图伦城主。满族。初为努尔哈赤父塔克世属下。明万历十一年(1583),引明将宁远伯李成梁兵,攻建州右卫都指挥使王杲子阿台所据古勒山城(今辽宁省新宾县上夹河胜利村)。诱
892—955本名从远,字可久,党项族。唐末麟州刺史折嗣伦子。五代后唐同光(923—926)年间,任河东牙将,领府州副史,又授刺史。长兴初(930)入朝,明宗以其洞习边事,加检校工部尚书,复授府州刺史
见“北平蒙藏学校”(5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