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蒙古抒情诗歌。作者及创作年代均不详。仅存以畏兀儿体蒙古文记在白桦皮上的3页残稿。1930年在伏尔加河东岸金帐汗国遣址发现。残稿中有一段描写一妇女送其被征服役之子至统治者处,母子互相倾诉情怀。母亲语
元初大臣。字寿之。契丹族。桓州(今内蒙古正蓝旗西北)人。史载其为人豪侠,喜交名士。受荐为宦,至工部主事。至元九年(1272),迁保定路清苑县尹。任内,谏大司农司解徐水之害,民得以安。又接民诉,禁权贵截
九世班禅之师。藏族。详见“热苏的拉”(1857页)。
官名。清代直隶绿营的五镇总兵官之一。驻今河北省遵化境。雍正元年(1723),裁旧设马兰协副将,改设马兰镇总兵官。直辖镇标:左营,设游击以下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右营,设守备以下千把总等官。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位于居延海以东地区。贞观二十年(646)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下辖贺鲁(贺鲁部)、葛逻(葛逻部、挹怛部)、䒽跌(以都督府改置) 3州。隶单于
?—1757清代勇士。索伦人。隶镶白旗。乾隆二十年(1755),从宁夏将军和起驻巴里坤,因功赐号巴图鲁。后两年,从副都统额尔登额攻博罗齐时,英勇战死。
蒙古语音译。源于波斯语。又译撒和、扫花。《元朝秘史》释为“人事”。(1)指馈赠礼物或宴请客人。《观堂集林》:“人事,犹云人情也”。“都城豪民每遇假日,必以酒食招致省宪僚吏翘杰出群者款之,名曰撒和”。把
书名。清黄宅中修,邹汉勋总纂,傅汝怀分纂。60卷。成书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内容包括宸章、诏谕、赐祭文、礼仪、六礼、规条、疆土、舆图、沿革表、疆域、里居、土田、风俗、形势、山川、关路、冢墓、城郭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今青海西北部。古属西戎,汉隶西羌,唐入于吐蕃,元为曲先答林元帅府辖境。洪武四年(1371),因其首领入贡,诏置卫,授散即思为指挥同知。寻以朵儿只巴之乱,部众窜亡,被并于安定卫,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