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夷校尉
晋时于今云南一带设置治理少数民族的职官。晋武帝太康五年(284一说三年,282)于宁州地置(初置时曾废宁州入益州。惠帝太安元年(302)复置,辖云南大部及贵州、广西部分地区)。多由刺史兼领,下设长史、司马等属官协理。主要负责镇慑和管理南中的夷蛮诸族。后改宁州镇蛮校尉。
晋时于今云南一带设置治理少数民族的职官。晋武帝太康五年(284一说三年,282)于宁州地置(初置时曾废宁州入益州。惠帝太安元年(302)复置,辖云南大部及贵州、广西部分地区)。多由刺史兼领,下设长史、司马等属官协理。主要负责镇慑和管理南中的夷蛮诸族。后改宁州镇蛮校尉。
即“吴朝俊”(1075页)。
明代白族学者。号敬庵。云南大理府太和县(今大理)人。弘治二年(1489)中举人,官至黄州府(治今湖北黄冈县)通判,为官以精明惠爱见称。致仕后,归故里40余年,闭户研读经史,手不释卷,颇受乡人爱戴,寿百
见“萧排押”(1998页)。
①官吏名。辽、金、元等朝皆置。契丹开国后,统治汉人日多,契汉间语言不同,风俗各异,为更好处理汉人事物,置此职官。《资治通鉴》注称:“契丹置通事以主中国人,以知华俗、通华言者为之。”史载,天显十一年(9
即“巴阿邻”(409页)。
土司名。明置。宋为府,元因之。明洪武五年(1372),置安抚司,治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北旧州,属播州宣慰使司,隶四川。七年,改置播州黄平宣抚司。十五年,改千户所,属播州宣慰司,隶贵州。永乐四年(1406)
古代若干蒙古部落贵族首领的世袭称号。亦作太司、泰实。仿自契丹袭汉制所立“太师”官名。《辽史·百官志》:南北院大王下均设有“太师”,北面部族官、北院属国官亦均有“太师”。位尊职显。蒙古贵族慕之,用以自称
即“刘三姐”(861页)。
明朝与北元的一次战争。洪武元年(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明军北伐,包围元大都(今北京)。元惠宗(顺帝)※妥欢贴睦尔率宫室退居上都开平(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伺机南下复取大都。二年春,明将
?—1652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博和罗特氏。世居扎鲁特地方。崇德三年(1638),从军征明,攻安肃县城,先登,因功授半个前程。六年(1641),败明枪栅步营。八年(1643),从征明山东,用云梯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