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9又称马屎。明万历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定安县人。黎族。万历十九年(1591),曾在居林、沙湾、居碌等黎峒发动黎人反抗官府夺民田土。不久被镇压。二十七年(1599),在居林峒再次策动起义,儋
?—1173金大臣。本名胡剌,亦作忽剌。女真族。完颜氏。※阿骨打孙,左副元帅※完颜宗望子。熙宗皇统(1141—1149)间,授世袭谋克。加奉国上将军,居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北大明城)。海陵王贞元元年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
碑刻。清嘉庆二十年(1815)罗希学等立。全文共约500字。内容叙述壮族罗氏先人在宋时从江西随狄青南征※侬智高,因功受封为那地州(今属南丹,一说属河池)土知州,世领其地。明嘉靖、隆庆(1522—157
藏语音译,又作巴藏卜、贝桑波,意为“吉祥贤”。为元代以来藏传佛教中藏族、蒙古族、土族、汉族等高僧于法名之下所系之称号。初,印度那烂陀寺末任座主释迦师利跋陀罗(1127—1225)至乌思藏传授教法,萨斯
见“天复”(217页)。
见“图龙禅”(1435页)。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
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武则天垂拱(685—688)初年置,为唐建契丹十七州之一。据《旧唐书·契丹传》所载,契丹部落首领※孙万荣附唐时曾任归诚州刺史,授右玉钤卫将军,封永乐县公。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