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公主
清代皇女之第二等封号。皇女由妃嫔所生者,宗女由中宫抚养者,婚近皆封和硕公主,授予金册,品级相当于郡王;其配偶照公主封号,授为和硕额驸,品级相当于超品公。和硕公主府,设四品翎顶长史一员以统理府事,又设二、三等护卫等。公主、额驸岁支俸银、俸米,隶户部。居京公主亲生之子年及13,即给予伊父和硕额驸品级(乾隆四十年、1775定)。和硕公主下嫁蒙古移居牧区者,岁支俸银400两、俸缎15匹;额驸银250、缎10;公主所生之子,封一等台吉(或一等塔布囊),惟父早卒而袭爵者,不受此限。
清代皇女之第二等封号。皇女由妃嫔所生者,宗女由中宫抚养者,婚近皆封和硕公主,授予金册,品级相当于郡王;其配偶照公主封号,授为和硕额驸,品级相当于超品公。和硕公主府,设四品翎顶长史一员以统理府事,又设二、三等护卫等。公主、额驸岁支俸银、俸米,隶户部。居京公主亲生之子年及13,即给予伊父和硕额驸品级(乾隆四十年、1775定)。和硕公主下嫁蒙古移居牧区者,岁支俸银400两、俸缎15匹;额驸银250、缎10;公主所生之子,封一等台吉(或一等塔布囊),惟父早卒而袭爵者,不受此限。
古运河名。春秋末年伍子胥率吴师伐楚时在太湖上游地区开凿的一条人工运河。据《天下郡国利病书》引《东坝考》:“春秋时,吴国阖闾伐楚,用伍员(伍子胥)讨,开河以运粮,今尚名胥溪河。”从太湖西南与长江沟通。
清代新疆伊犁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五年(1760)置。与伊犁将军同驻惠远城(今新疆霍城县东),协其办理伊犁等处军政要务。自乾隆四十四年(1779)后,不常设,补放无定制。光绪十年(1884)裁。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又名度斤突。周文帝※宇文泰子。性果决,善骑射。武成元年(559),封代国公,邑万户。天和元年(566),拜大将军、右宫伯、左宗卫。建德(572
见“元宝炬”(237页)。
见“诸抹”(1951页)。
部分纳西族的自称。“纳”意为“大”、“黑”;“汝”意为“人”或“族”。他称“摩梭”。主要分布在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边、盐源等县。详见纳西族(1269页)。
清代沈阳地区内由旗人占有、耕种的地亩。天命十年(1625),后金汗努尔哈赤迁都沈阳,嗣以尊称天眷盛京,清廷定都北京后以作留都。盛京旗地,分布于兴京、辽阳、开原、熊岳、凤凰城、复州、锦州、岫岩、广宁、义
见“泥和城”(1515页)。
?—1766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乾隆十年(1745),其叔札萨克头等台吉齐旺多尔齐病故,由颇罗鼐奏准允其承袭。十二年(1747)颇罗鼐逝世后,曾受命巡查阿里边防,以防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滋扰。次
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