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南右翼后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尔接西宁边外界,南至哈沙图接南右翼末旗,西至哈拉素布鲁汉接东上旗,北至前左翼头旗及西右翼前旗界。分属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尔接西宁边外界,南至哈沙图接南右翼末旗,西至哈拉素布鲁汉接东上旗,北至前左翼头旗及西右翼前旗界。分属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
左江流域壮族农民起义军所建政权。参见“延陵国农民革命”(820页)。
清代西藏错那宗派驻门隅地区的税官。19世纪中叶设置。由宗本委派僧俗各一人,其直接向宗本负责。一般每任3年,亦可连任。无固定薪俸,靠税收、经商和敲榨勒索的丰厚收入生活。派驻“勒粗康”的“粗巴”除征税外,
吐蕃敦煌官府文书。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13. Fr. 67号卷子。系吐蕃安抚节度衙催沙州速送粮谷之信令。内容是:“大臣论拉热、尚来桑于龙年夏季,自节度衙驻所谢德松才发出盖印急信,致函尚达玛尤公:龙
参见“滚课”(2465页)。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
见“臬捩鸡”(1890页)。
?—1769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瓜尔佳氏。雍正三年(1725),由监生授八品笔帖式。乾隆四年(1739),授佐领。十二年(1747),授协领。十三年,随征金川,赏戴孔雀翎。十九年(1754),授呼
藏语音译。藏传佛教(喇嘛教)各大寺院最高管理机构名。总管全寺的宗教、行政、财务等事务。由寺内各※扎仓的※堪布及堪苏(卸职堪布)组成。清制,报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批准充任坐床(即首席)堪布。凡寺内重大问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八子,后繁衍为八部。这一时期大约在公元4至7世纪间。大体活动在土河(今西辽河上游
见“拓跋毛”(13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