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参见“高皇歌”(1915页)。
书名。乌坚林巴(又称查推雅杰钦巴)大师撰。成书于14世纪。传为埋于地下之书——伏藏。共五部:《神鬼遗教》、《王者遗教》、《王妃遗教》、《译师班哲达遗教》及《大臣遗教》。一说此五部书(五章)均发掘于山南
?—1944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图什业图旗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袭札萨克和硕亲王。1914年与清皇族肃亲王之女金孟显珍结婚。后得到袁世凯的赏识。1920年认张作霖为义父。1932年9月,任伪满
?—168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通满、汉文。顺治举人。九年(1652),授修撰。十年,擢弘文院侍讲学士。十一年,擢弘文院学士,受命纂太祖、太宗圣训及删订历代通鉴,任副总裁。十四年(165
见“移剌元臣”(2067页)。
①(?—1607)明代女真辉发部首领。女真族,益克得里氏。辉发部始祖※昂古里七世孙。贝勒※王机褚之孙。杀七位叔父,夺贝勒位。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初,响应叶赫部贝勒纳林布禄号召,结扈伦四部,攻掠努
唐代黑水靺鞨勃力部首领(一说为黑水靺鞨首领)。开元十年(722)朝唐,唐于其地置勃利(即“伯”同音异译,为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州,命为州刺史,后又授中郎将。是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居民中见于史载的第一位中央
地名。即今内蒙古凉城县东北岱海。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339)五月,于此召开诸部大会,商议迁都漯源川(今山西代县境内)之事,连日不决。北魏登国十年(395),拓跋珪率军于此击败后燕慕容宝军。见“参合陂之
即“完颜谩都本”(1166页)。
?—1832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乾隆五十三年(1788),由官学生挑补鸿胪寺鸣赞,寻以同知用。嘉庆初,镇压豫、川、楚白莲教义军余部,历任同知,赏知府衔。十二年(1807),补绥定府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