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中左前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华陀罗海,南至多伦呼都克,均接本部中前旗界;西与北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俄罗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首任札萨克为贝子阿南达长子贡楚克,康熙三十六年(1697),其弟丹津袭父爵,其本人授一等台吉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华陀罗海,南至多伦呼都克,均接本部中前旗界;西与北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俄罗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首任札萨克为贝子阿南达长子贡楚克,康熙三十六年(1697),其弟丹津袭父爵,其本人授一等台吉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
元朝地方官署名。自太祖十五年(1220)建都和林,为太祖、太宗、定宗、宪宗、世祖前期五朝之都城。至元九年(1272),改中都为大都(今北京),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同年五月,立和
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的鸟枪马甲置此。顺治(1644—1661)间,每逢春季即竖靶于41弓(量地弓,五尺为一弓)之地,令汉军鸟枪兵演习射击。康熙十二年(1673)定,每旗设一营,操练火器;每佐领增设鸟枪
①清代新疆河名。见《西域水道记》等书。西蒙古语“晶”为“蒸甑”之意。即今新疆精河。源出天山,三源合而北流,经安阜城(今精河县城)西,北入布勒哈齐池(今艾比湖)。 ②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客赤”。《元朝秘史》释为“放牛的”,《华夷译语》解为“牧牛人”,即司牧牛。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始置,执掌牧牛事宜。元代,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我国自称尔苏的藏族中一部分人曾使用过的一种文字。尔苏语称之为“扎拉玛”。传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甘洛、越西、冕宁,雅安地区的汉源、石棉等地。沙巴文是尔苏人中从事宗教活动的沙巴们使用的图画文字。沙巴
见“葛称哥卫”(2184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一作哈咂簇。属西宁卫管辖。洪武十三年(1380)归附明朝。其族有户400,口900余。其民无庐室,多罽帐。永乐十七年(1419),其族指挥、千户、百户等入朝贡马,赐之钞、币等。宣德十年
清代协助参赞大臣或办事大臣办理事务的高级官员。从蒙古贝勒、贝子中选任。如库伦办事大臣下有帮办大臣1员,科布多参赞大臣下有帮办大臣1员,协助处理各种事务。
宋时壮族地区重镇。治所在钦州(今属广西)港口。领钦州7所羁縻峒,并司※钦州博易场。由朝廷置寨官、土丁,以监控峒官,迎送交趾(今越南)往来商人。
即“蒙古源流”(23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