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官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享有“头人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派白工为之耕种。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享有“头人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派白工为之耕种。
参见“相思埭”(1573页)。
晋元康八年(298),在陕西马兰羌、卢水胡起义的影响下,汶山郡兴乐县(四川松潘北)黄石羌、北地卢水胡人成豚坚、安角、成明石等,因与广柔(四川汶山西南)、平康(松潘西南)、文降(汶江)、紫利羌有仇,遂与
参见“白朗”(595页)。
见“满达拉图”(2391页)。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豆留䩭领部而得名。晋太元十四年(389),豆留䩭与叱豆浑及南丘鹿结、休官曷呼奴、卢水尉地跋等率众降西秦乞伏乾归,被授予官爵。参见“陇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亦作“提郎”。相当于县。18世纪初设置。宗政府驻德让村,故名。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鲍罗里河支流章朗河(一作“比长河”)谷。※《君民世系起源明灯》载,“德让地方最早的人是
裕固族地区喇嘛教黄教寺院。位于今甘肃省肃南县康乐地区。建于清康熙(1662—1722)年间。原属青海塔尔寺管辖,后归青海大通县郭莽寺(又名广惠寺)管辖。为大头目家(部落名)宗教活动中心,亦是当地政治、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元代藏族对钦差之称谓。元制,钦差大臣奉朝廷之命前往边塞办事,例须佩带牌符为凭证,已知有二种,一为钝角银质长牌,正、反面镶嵌八思巴蒙古文金字:“上天眷命,以神圣皇帝名义,若不从命则治罪至死”。一为虎头铁
辽代契丹族的仪仗之一。共有12个,与20旗、12鼓共为皇权的象权。极神圣,有触犯者,法论死。其制甚简,《辽史·国语解》谓“神纛,从者所执。以旄牛尾为之,缨枪属也。”其历史甚久,大贺氏首领摩会曾受唐鼓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