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典史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穹县1名。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穹县1名。
见“陇川宣抚司”(1255页)。
清代八旗汉军中兵种之一。始设于后金天聪五年(1631),太宗皇太极命名为“乌真超哈(重兵)一旗”。因系由八旗※汉军枪营、※汉军炮营以及护炮的※藤牌营所组成,故名。
?—1854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道光三年(1823),由护军升兰翎长。七年(1827),升护军校。十年(1830),委护军参领。十六年(1836),兼御前乌枪差使。十八年,任副护军参
?——1234金末将领。又作兀林答胡土、忽林答胡土。女真族。乌林答氏。正大八年(1231)以破虏都尉戍潼关,奉命援汴京(今开封),师至偃师,闻蒙古军已渡河,率部上少林寺,夺据太平顶御寨,纵军劫掠居民,
门巴族婚姻习俗。流行于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热古”,门巴语音译,即棉线类的纺织物,有多种颜色。结婚日,送迎亲队伍路遇背负者,以背筐内的物满或背的水满为吉兆。届时,新郎或新娘要给背负者颈上及其背筐或背水
见“蛮书”(2272页)。
?—1666清初将领。蒙古族。扎噜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多罗贝勒※色本次子。崇德三年(1638),从征喀尔喀,献驼马,有功。以巴林台吉满珠习礼私遣兵还牧,夺其所属之半赐桑噶尔。
蒙古语,意为“夺福禄”。肃北蒙古族的婚礼旧俗。男方迎新娘的人到女方家要唱迎亲歌,然后用镶有太阳图案的兰色帷帘为前导,引新娘绕蒙古包三周后,始离开娘家。当新娘的马队起程,新娘的父亲高声朗诵祝词,不断呼唤
①(?—1667)清初将领。蒙古族。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二十一世孙,※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色特尔子。初附喀尔喀,天聪二年(1628),随父归服后金。崇德五年(1640),朝觐皇太极,赐仪
见“达斡尔族”(7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