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星桥。初由贡生累官道员。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安徽按察使,后5年,迁布政使,旋署巡抚。三十一年(1905),迁新疆巡抚。宣统二年(1910),召回京。著有《新疆奏稿》。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觉拉康。宅第近江孜。传为不丹帕觉拉康寺一僧人的后裔,此僧因故被遂出不丹,被赐以一座后藏已故统治者的庄园。仅有1女,嫁努玛哇家族,所生子仍嗣承帕拉之名。18世纪上半叶,
1219—1278西夏宗室。党项羌族。神宗※李遵顼孙。其父李德任尝立为太子,后被废,羁于灵州(今宁夏灵武县西南)。夏乾定三年(1225)十一月,蒙古军取灵州,父被执不屈死。时年方7岁,求从父死,蒙古军
蒙古斡亦剌部首领。又译忽都花、库都喀,或称忽都合别乞。善巫术,称别乞(族长、长老之意,部落首领、萨蛮巫师首领称号)。率部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南宋嘉泰元年(1201),与哈答斤、散只兀等11部
蒙古族传统弹拨乐器。亦称二弦。也在满族中流传。13世纪的《马可波罗游记》中曾记载此琴。清代《钦定皇舆西域图志》中亦有此琴的记载和绘图。今多为妇女喜爱。木制,琴头为龙首,弦轴左右各一。长颈,长方形音箱,
赫哲语音译,意为晒生肉条子。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以鱼兽肉为主食,在打到野兽肉吃不完时即晒成肉条储存备食。有生晒、熟晒两种。打到鹿、狍,肉剩余很少时即生晒,其法是将脊背肉和腿肉
藏语音译,意“寺庙庄园”或“供奉庄园”。包括旧时藏区由活佛、堪布等中上层僧尼私人占有的庄园和名义上归寺庙或寺内扎仓、康村“公有”,实际上也掌握在中上层僧尼手中的庄园两部分。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苏拉”原意为“值勤”,即执行勤务的喇嘛,负责管理寺庙或札仓的具体事务。由清朝给予札符。规定有随从格隆1人、班第1人。每月饷银3两7钱、米2石2斗5升、坐马1匹、
见“贵由”(1653页)。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海陵王时(1149—1161),辽宗室耶律怀义以降金后久戍西陲有功,进封。皇统元年(1141),已故开国功臣之一完颜娄室追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