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佐领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旗分佐领,即八旗都统辖下骁骑营内的※佐领,皆服役于国家,官兵平时习武,与皇家内务无干,故称外佐领。内务府武备院曾抽调八旗各佐领内一人,以统一学习修造弓箭等技艺,如此聚集来的弓箭匠人等,亦属外佐领人。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旗分佐领,即八旗都统辖下骁骑营内的※佐领,皆服役于国家,官兵平时习武,与皇家内务无干,故称外佐领。内务府武备院曾抽调八旗各佐领内一人,以统一学习修造弓箭等技艺,如此聚集来的弓箭匠人等,亦属外佐领人。
地名。为四川盐源县九土司之一。辖境西抵金沙江与中甸连界,东邻明正土司,南接永宁,北临理塘土司。面积大于其余八土司之和。居民以藏族为主。历代由项氏喇嘛承袭,割地自雄,非盐源汉官所能制。地当云南赴打箭炉要
唐朝突厥族将领。阿史那氏。※阿史那社尔之子。历任左屯卫大将军。咸亨元年(670)四月,拜逻娑道行军副大总管,以薛仁贵率军5万讨吐蕃,以援吐谷浑还故地。八月,破吐蕃于河口,后为吐蕃将领论钦陵败于大非川,
萨迦班智达的简称。藏传佛教萨斯迦教派第四祖公哥监藏(即衮噶坚赞)(1182—1251)的尊称。班弥怛,亦作班智达,为印度人对精通佛学“五明”诸高僧大德之尊称,《大唐西域记》释《五明》称:“一曰声明,释
元末明初四川马湖地区土官。彝族。元末为马湖路(治所在今四川屏山县)总管。明洪武四年(1371)冬,遣子安仁进京朝觐,归附。太祖命改马湖路为马湖府,授其为土知府。子孙准世袭。辖有泥溪、平夷、蛮夷、沐川四
即“默啜”(2551页)。
金大臣。字希明。懿州路(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契丹族。石抹氏。幼孤。初补枢密院、尚书省译史,历同知恩州军州事、监察御史、同知淄州军州事。善理案,平冤狱。改大兴府判官、沂王府司马、沁南军节度
青海玉树喇嘛寺掌管贸易之人。一般由寺院喇嘛推举。每二年或三年外出进行贸易一次。盈利所得,部分由寺僧均分,余下部分供自用。亏损财要藉财产以供赔偿。
云南编年体史书。清倪蜕(本名羽,字振九,江苏松江人)撰。康熙五十四年(1715)从巡抚甘国壁入滇为幕僚,后居昆明西郊至逝世。自序作于乾隆二年(1737)。有道光二十六年(1846)倪氏家刻本、清云南图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益实卫和正统后所设亦实卫均称作伊实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