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匈奴姓氏之一。晋代称呼延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秦汉时期,除单于所出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外,与兰氏、须卜氏并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单于辅政大臣左右骨都侯、左右尸逐骨都侯等异姓大臣多出
见“摆三勿儿威正台吉”(2354页)。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嘉绒地区。其祖阿丕原为杂谷土舍。乾隆十三年(1748),土舍杂旺随清军征金川有功,授长官司,嘉庆元年(1796),土司根噶斯丹增姜初,曾随军镇压苗众。土司尔拉瓦死后
又称通古斯-满语族,通古斯语族。阿尔泰语系的语族之一。包括中国境内的满语、锡伯语、赫哲语、鄂伦春语、鄂温克语和在历史上使用过的女真语;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埃文基语、埃文语、涅基达尔语、那乃语、乌利奇语、奥
维吾尔族民间古典音乐、舞蹈、诗歌汇编。经维吾尔族群众长期创作,不断吸收融合其他民族音乐、歌舞优点,于※叶尔羌汗国时期(1533—1680年)基本定型。流行于新疆各地。“木卡姆”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大曲
539—591隋朝官员。字开明。临漳(今河北临漳西南)人。鲜卑陆氏(步六孤氏)。北齐霍州刺史陆概之子。少好学,日诵二千余言。年17,被北齐司州牧、清河王高岳召为主簿,擢殿中侍御史,寻兼治书,累转中书侍
地名。汉代置。隶属太原郡。晋初,为新兴郡属县。故址在今山西五台县东北古城。匈奴南单于苗裔、右贤王去卑之孙、铁弗匈奴之刘虎居其地。其后裔建夏国(407—413),为十六国之一。
?—1335元朝大臣。钦察人。中书右丞相※燕铁木儿子,顺帝皇后※答纳失里兄。致和元年(1328),泰定帝卒,与父拥文宗图帖睦尔即位于大都(今北京),与在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称帝之阿剌吉八
见“仇由”(320页)。
见“拓跋那”(13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