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苦夷”(1330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末明玉珍时置。唐元德为石梁、下洞长官司长官。明初因之。洪武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唐元德后裔唐朝文(《明史》作:朝文)招徕土民,呈请复职,允之。嘉靖(1
见“恨克卫”(1726页)。
官名。满语音译。“凡担”,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队”,“章京”意为“有职守之官”。清初御前仪仗队的主持人。清崇德元年(1636),太宗皇太极曾谕,驾下旗鼓,今后不许再称“旗鼓”,满洲称“凡担章京”
唐代南诏古建筑。《元史·地理志》载:南诏王建都羊苴咩(在今大理城西),“城中有五花楼,唐大中十年(856),南诏王券丰祐所建,楼方五里,高百尺,上可容万人。世祖征大理时,驻兵楼前。至元三年(1266)
见“忧位居”(1118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代置,治今湖北来凤县西南。清初,以安抚使向国泰归附,令世袭原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来凤县。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
?—1690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由侍卫累官内大臣。康熙十六年(1677),奉命同一等侍卫塞呼礼等往查长白山形势及清室祖先发祥地,以酌定祀典。由盛京至吉林乌喇地方,最后达长白山。返京后,奏报勘察详情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