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1043西夏军事重臣,党项羌族。号“宁令”(大王)。景宗李元昊野利后之兄。西夏建国初与兄野利旺荣分掌左右厢兵马,驻天都山,称“天都大王”。善用兵,有谋略,统领以善战著称的“山界”(横山地区)兵对宋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法库边门(今辽宁省东北)外,养息牧牧场之东,南至柳条边,北接科尔沁左翼中旗界。札萨克驻伊克岳里泊,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明初属福余外卫,后科尔沁部居之。明末,部众随首领奥巴归附后
清地方建置。雍正二年(1724)以卫改置。治所在今青海西宁市。初辖西宁、碾伯2县。乾隆九年(1744)增置巴燕戎格厅。二十六年(1761)添设大通县。五十七年(1792),又置贵德、丹噶尔2厅,并割兰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
又称吐谷浑道。丝绸之路东段支线,不通过河西走廊而自陕西西安(古长安)至甘肃陇西,沿今青海柴达木盆地进入新疆。汉武帝(一说汉宣帝)时即开此道。晋隆安三年(399),僧人法显从长安至印度,宋永初元年(42
自称“巴哼”的瑶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布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临桂县和贵州从江、黎平等县的部分山村。使用人口约计有3·2万。以三江文界
解放前新疆伊宁地区一次重要武装暴动。1944年10月,伊宁“解放组织”为打击国民党反动统治,于伊宁以东约100公里的巩哈县(今尼勒克县)首先发动起义,组成以法提哈、艾克伯尔等为核心的游击队,夺取该县县
?—950五代后汉时期楚王。字德丕。许州鄢陵(今河南鄢陵)人,一作扶沟(今河南扶沟)人。楚王※马殷之子,※马希范同母弟。原为武安节度副使、天策府都尉,领镇南节度使。性谨顺,受兄宠爱,受命判内处诸司事。
?—1860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赫舍里氏。字雨亭。道光间,历任护军参领、参将、副将等职。咸丰元年(1851),随向荣至广西镇压太平军,擢总兵,赏“铿色巴图鲁”名号。二年,援桂林,力战解围,加提督衔
见“耶律涅鲁古”(13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