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嘉木参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排”,意为村寨)瑶中各排负责管理祖庙之头人。过去当地瑶人都奉“盘古王”为始祖,每排均建有“盘王”庙,即祖庙,设专人负责管理祖庙各项祭祀事务及主持其他重大宗教活动。每年每户给少量玉
书名。原名《皇朝通志》,又称《清通志》。乾隆三十二年(1767)嵇璜等奉敕撰,五十二年(1787)成书。126卷。起自清初,止于乾隆末年。体例与《通志》、《续通志》颇异,省去本纪、列传、年谱,仅存与《
藏语音译,意为“官长”。唐吐蕃时已有此称。四川藏区又以此称小头人。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中的小头人。一般每个部落设若干人,秉承大头人旨意,分别管理各自然村牧民。能参加部落各级头人会议。多为世
亦作“拔离速”。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意为“角 戏者”。金代有以命名者,如※完颜银术可之弟名拔离速。
古地名。春秋末越国之南界。《国语·越语上》:“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在今浙江诸暨县境。
见“恩拉达卜”(1870页)。
越人一种传说。讲述的是一种禽鸟曾帮助越人耕田的动人故事。据《越绝书》、《吴越春秋》、《水经注》等载,因大禹治水感动上天,“天美禹德而劳其功”,特遣百鸟为大越海滨(泛指今苏南、浙东及太湖流域一带)之民耕
1650—1685清宗室、将领。一作瓦山。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固山贝子固尔玛浑第四子。康熙四年(1665),封三等辅国将军。十三年(1674),随安亲王岳乐征江西,定湖广。二十年(1681),降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官署名。汉代初称大行,由秦代典客改置。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此名。置大鸿胪卿一人主事,以大行令为属官。职司诸侯封谥、奏谏、皇子拜王、诸王入朝,及边疆各族来使宴赉、封赐等事。魏、晋初因其旧。至东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