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巴和卓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等台吉。五十三年(1788),诏世袭罔替。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等台吉。五十三年(1788),诏世袭罔替。
参见“咪曼”(1646页)。
见“乌古部(332页)。
德昂族自称。亦作纳昂、尼昂、达昂。“昂”,德昂语“山洞”、“岩洞”之意,“德”、“纳”、“尼”、“达”为尊称的附加语,意即“住在山洞的人。”相传开天辟地时,洪水泛滥,大地淹没,人类濒临灭绝,只有少数人
北魏高祖孝文帝元宏年号。471—476年,凡6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塔哈河在黑龙江境内。今有人定在呼玛尔河支流塔哈河流域。
明、清西域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新疆图志》作珠勒都斯。今作玉勒都斯。因裕勒都斯河得名。“裕勒都斯”,维吾尔语“星”之意,指河源处众泉涌发如星。地在今新疆和静县西北,分为大、小两处谷地。
?—1783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古北口提督布兰泰子。雍正十三年(1735),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历云南、浙江布政使。乾隆十四年(1749),署浙江巡抚。十五年,纠盐政之弊,条陈八事。十六
?—53高句骊国第五世王。一作解爱娄。大武神王※无恤子,闵中王※解色朱侄。初封太子。汉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父死,因年幼未能即政,由叔父解色朱代立。二十四年,闵中王死,因已年长,嗣位。翌年春,遣将
见“思的克”(1658页)。
又作“宗喀十八区”,指今青海宗喀地区之湟水流域。此称始见于唐末。时吐蕃政权崩溃,王族四散,末代赞普达磨之重孙辈赤德逃至多康,遂将“宗喀十八区”等多麦地方亦纳入其统治区域,故此系又称“多麦王系”。其子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