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幸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德宏地区傣族村寨的头人,隶属于※布㽘,由当地土司委任,负责管理村寨行政事务,为土司向农民征收捐税、官租,征派差役。由土司授予少量土地或官谷作为在职期间的俸禄,并可免除各种封建负担,不世袭。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德宏地区傣族村寨的头人,隶属于※布㽘,由当地土司委任,负责管理村寨行政事务,为土司向农民征收捐税、官租,征派差役。由土司授予少量土地或官谷作为在职期间的俸禄,并可免除各种封建负担,不世袭。
古水名。初见于《魏书·勿古传》,《新唐书》“速”作“粟”,或作“涑沫江”。即今第二(北流)松花江。一说粟末水与涑沫江所指有区别,后者包括今第一、二松花江。勿吉、靺鞨族中的粟末部(后称粟末靺鞨),因依此
通常指出自同一父系祖先的直、旁系后裔结成的亲属集团。亦称宗亲。《尔雅·释亲》:“父之党为宗族。”在中国周代臻于完善。《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弥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
书名。明代蒙古达延汗后裔世系表。附于萧大亨所著※《北虏风俗》(《夷俗记》)之后。作者不详,推测由熟悉边务和蒙古内情的明朝官员据东蒙古家谱编写而成。按表中所列人物下限,约成书于万历二十年至二十三年(15
见“藏币”(2567页)。
满语音译,意为“母家”。清代后族之称。旗制三皇太后、皇后之母族在下五旗者,皆※抬旗(指有功旗员抬高旗籍之制),入上三旗;在上三旗者,则受殊遇。《清宫词》:“家人燕见重椒房,龙种无端降下方,丹阐几曾封贝
明代傣族土司名。本马龙他郎甸猛摩地,名者岛。洪武(1368—1398)末内附,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广人稠,乃置者乐甸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镇源县东北恩乐。十八年(1420),长官刀
见“蔑儿乞”(2442页)。
书名。南宋王偁撰。以宋都开封称东都,故名。130卷。计本纪12卷,世家5卷,列传105卷,附录8卷,无表志。记宋太祖至宋钦宗时史事。附录所载为辽、金、西夏诸国情况。取材以国史、实录为本,旁及野史杂记。
蒙古语音译,“宝得”意为“大牲畜”,“阿勒巴”意为“赋税”。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征收标准是以出计入,而不是量入为出。将牧民应支纳赋税的各种牲畜,按一定数量和价格折算成若干纳税单位※
晋代佛教高僧。原籍西域(康居?),生于长安。自幼出家,志业弘深,容止详正。能诵《放光》、《道行》、《二般若》诸经。晋成帝(325—342年在位)时,偕康法畅、支敏度等往江南布教,常以清约自处。后于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