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道
参见“布摩”(463页)。
参见“布摩”(463页)。
官名。元代始置。元朝混一土宇,设治分镇藩服,唐时所谓羁縻之州,皆加以赋役,置散府,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知府事,比于内地,赐金银符,秩正四品,称散府土知府。令守土安民,修职贡,听征调。明沿元制,为世袭文职
唐高宗龙朔元年(661)在西域地区设置的十六羁縻都督府统称。又称西域十六都督州府。据《新唐书·地理七》,十六府名称、府治是:①月氏都督府,设治于吐火罗国阿缓城(位于今阿富汗北部);②大汗都督府,治
清代东北地区具保领票的合法采参人。初以满洲兵丁或王公府壮丁采参。雍正(1723—1735)初,为杜绝私采,改用官衙发放参票办法。初行招商刨采,将票发放给商人,令其雇觅刨夫,一夫执一票入山。乾隆九年(1
见“李克用”(1034页)。
见“交钞”(87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一月设置之喜申卫均称作希禅卫。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西州(治所在高昌)改置,隶安西都护府管辖。玄宗天宝元年(742),改称交河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复为西州,下辖前庭、柳中、交河、天山、蒲昌5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见“陆法言”(11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