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
见“上都”(114页)。
见“上都”(114页)。
书名。清那彦成撰。子容安辑。80卷。该书是作者任西宁办事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直隶总督、户部侍郎、刑部尚书等职时的奏疏汇编。奏议始于嘉庆四年(1799),止于道光十一年(1831)。书中对张格尔叛乱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壮族地区古关隘。位于今广西中南部宾阳县与邕宁县交界处。关道深长险要,东西两侧峰峦对峙,绵亘不绝,有“南国天险”之称。为战略要地。宋皇祐四年(1052),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在邕州(今南宁)建
蒙古语音译。即协理台吉。清代蒙古官职名。为旗内之副职,辅佐旗札萨克(旗长)掌管军事、行政、司法等旗务。如札萨克出缺或因故不在,可代行其职权。根据旗的大小,额设2人或4人,也有不设者。按其承担的职务可分
见“兀者右卫”(110页)。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一佐领。隶右翼。昔原有3苏木。旗众操蒙古语。以畜牧业为主。多信仰喇嘛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唐代南诏政区名。为南诏二都督府之一,系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治所在今云南通海县。领有通海城以南至贾涌步及步头地区,约当于今玉溪地区东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部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地区。
宋代高州领主。珍州(后改高州,今贵州正安西北)人。原珍州刺史※田景迁之子。初任衙内都指挥使。开宝八年(975),父卒,袭其位为高州刺史。至道元年(995),与溪州领主同入朝纳贡。咸平三年(1000),
1131—1191金大臣、学者。亦称耶律履,字履道。契丹族。移剌(耶律)氏。辽东丹王耶律倍(突欲)七世孙,聿鲁之子,过继兴平军节度使德元为子嗣。博学多艺,善为文,通契丹大小字。初举进士。荫补为承奉班祗
见“屋利啜”(17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