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明
①唐初郑国皇帝王世充年号。619—621年,凡3年。 ②一作明开,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淳年号。1097—1102,凡6年。
①唐初郑国皇帝王世充年号。619—621年,凡3年。 ②一作明开,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淳年号。1097—1102,凡6年。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参见“九姓回纥”(36页)。
见“仆固俊”(318页)。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志书。1卷。清陆祚蕃(字武园,浙江平胡人,汉族)撰。康熙年间(1662—1722)成书。作者督学广西时,因不适应当地道路险阻,而屡遭守土有司非礼,因作是书记之。内容除感叹道途险阻外,
见“盛逻皮”(2033页)。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酋长、头人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五品。其职责为守土安民,查究抢掠不法,贡献方物,统帅土民、土兵随官军征战或服力役。其承袭、革除、拔擢、降调隶兵部。
又称中俄《巴尔鲁克山一带地方界约》。1893年10月12日(清光绪十九年九月初三),清朝政府与俄国在塔尔巴哈台签订。该约规定,1883年※《中俄塔尔巴哈台西南界约》规定,俄国租借巴尔鲁克山地区10年已
峡名。系指黔江流经广西武宣县勤马至桂平县弩滩地段。两岸高山耸峙,江水奔流直泻,江面横亘一大藤,以作桥梁,故名。一般又指今桂平、平南、藤县、金秀、武宣、贵县、象州等“磐六
?—195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於扶罗。※羌渠单于子。原任南匈奴右贤王。灵帝中平五年(188),父被右部䤈落与屠各胡攻杀后,嗣为单于,因杀其父之族人另立须卜骨都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