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兰阿鲁带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权元帅左都监,行元帅府事。四年,遣都统奥屯喜哥复取威州及获鹿县。为御蒙古军,修缮州县,改组军队,使河东、河北防御遂有起色。兴定元年(1217),改签枢密院事。以元帅左监军兼山东路统军使,知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事。同年九月,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于益都。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权元帅左都监,行元帅府事。四年,遣都统奥屯喜哥复取威州及获鹿县。为御蒙古军,修缮州县,改组军队,使河东、河北防御遂有起色。兴定元年(1217),改签枢密院事。以元帅左监军兼山东路统军使,知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事。同年九月,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于益都。
傈僳语音译,意为“贫苦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的贫苦农户。约占总农户的80%。一般只占有为数不多的耕地、牲畜、工具。每年除耕种自己的土地外,还得通过瓦莫(卖工)等形式来维持生计,承受不同程度的
清咸丰年间东乡族起义。咸丰九年(1859),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东乡族人马阿不(卜)都联合一批穷苦乡亲在东乡首先举起义旗。清政府派河州知州赵桂芳率兵镇压,起义失败,马阿不都等被杀害。
西夏佛塔。相传建于夏毅宗李谅祚时期(1048—1068)。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鸣沙镇西之安庆寺内,故俗称“鸣沙塔”。系楼阁式砖塔,塔基方形,塔体平面呈八角形,边长3·15米。塔高11层,约36·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歌舞。维吾尔语音译,意为“欢乐的舞”。无固定程式,人数不限,队形也不固定。舞蹈以小跳步为主,双臂上举,手掌内外快速摆动,节奏欢快、轻松,深受广大民众欢迎。舞曲因地而异,不尽一致,有的欢
书名。清孙承泽撰。10卷。前8卷为元朝廷事实典故,9卷录《元朝秘史》,10卷附辽金遗事。所述元朝廷事实,采取分代编辑方法,材料取自《元史》本文,尤多参据元人文集。叙次注重信实,力避芜杂滋蔓,有删繁增简
高句骊国官号。 见于《北史》等南北朝史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大官”(《周书》加※“褥萨”称有十三级)中之第七级,位于※“乌拙”之下,※“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新唐书》列为第三级。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即“火不思”(392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新唐书》称:“自(俱伦)泊而东有移塞设部”,俱伦泊即今呼伦湖。其所在旧说在今额尔古纳河滨,今多数人认为在今霍林河西北,呼伦湖(一作达赉湖)以东之地,但具体所指又各不相同,或说大体在
?—1664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哈尔图特氏。世居察哈尔地方。初系察哈尔宰桑。察哈尔林丹汗兵败西奔时率400户驻哈屯河岸,后金遣使招之,即渡河归附,授三等昂邦章京世职。后随军征明,败宁远兵。崇德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