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比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忽儿海卫,后恼纳、塔失叔侄争印。五月瓦刺金河等处女真首领塔失等23人来朝,析忽儿海卫置该卫,以塔失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赐诰印、袭衣及钞币
1653—1705清代西藏地方官员、学者。藏族。生于拉萨北部仲曼。阿苏之子,为西藏地方第二任第巴之侄。自幼受其叔教养,聪颖好学。深得五世达赖喇嘛器重和培养,成为学者和善理政务之官员。崇信格鲁派,兼信宁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名。又作朵甘宣慰司。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初,命星吉监藏为宣慰使。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正三品。景泰三年(1452),明廷从灌顶国师赞善王班
古郡名。隋大业(605—618)初,改庸州置,治所在盐水县(今湖北长阳西)。义宁二年(618),改为施州(今湖北恩施县),土家、苗等族先民居此。
广西大苗山地区部分苗族的自称。详见“苗族”(1335页)。
约1590—1646明代湖广容美司土官。又名田元,字太初,号墨颠。土家族。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楚产长子。承袭容美宣抚使职。崇祯十二年(1639),应征派副长官陈一圣等率所部土兵7千,自捐行粮
金末将领。契丹族。宣宗时,为节度副使。时蒙古军大举南下,中都(今北京)失陷,宣宗迁都汴京(今河南开封)。山东、河北纷起抗金,金朝危机四伏。兴定元年(1217),河南亦爆发起义,四月,南阳五朵山千余人举
珞巴族各部落传说中的始祖。亦作阿布达尼、阿布尼波。珞巴语音译。“阿巴”意为“父亲”、“祖先”,“达尼”为名。博嘎尔部落传说认为,天父地母结合后,生金东,金东生东日,东日生两子日尼、日洛,即阿巴达尼、阿
见“二十四史”(6页)。
1697—1773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雍正二年(1724),由护军校授三等侍卫,袭骑都尉。乾隆元年(1736),晋二等侍卫。五年(1740),晋一等侍卫。六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署户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