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剌
见“普剌”(2289页)。
见“普剌”(2289页)。
唐代都督府名。①据《旧五代史·唐书·武皇纪》载,唐太宗平定薛延陀诸部后,于安西、北庭置都护领之,分同罗、仆骨之人,置沙陀都督府。以北庭有碛曰沙陀,故名。永徽(650—655)中,以李克用始祖朱耶拔野为
见“玛哈图木·阿杂木”(955页)。
明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高姓,原籍顺天府霸州(今河北省霸县)。元时为万户,守汶川(今四川汶川县)寒水镇。明初,朱元璋以其归降迟,降职巡检(并置有寒水驿)。势弱,屡受草坡羌之骚挠。天启(1621—162
见“撒麻耳干”(2495页)。
见“罗秉忠”(1417页)。
书名。清官修雍正朝谕旨汇辑。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奉旨承纂,始将五年(1727)以前所发谕文汇辑成帙,继又续辑,最终收录530余条,20余万言,于乾隆初年刊刻成书,凡1函10册。该书谕文属
738—777渤海国公主。第三世王※大钦茂次女。名佚。此为谥号。早年受女师之教,“敦诗悦礼”。大钦茂大兴四十年(唐大历十二年,777)死,享年40。墓葬位于今吉林省敦化县六顶山,1949年被发现。
水族习惯法。水语音译,汉译“乡规民约”。由各寨寨老议定,内容包括:抵御外侵,保卫各寨安全,遇有劫寨或械斗,鸣牛角互通信息,彼此支援,团结互助;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严禁偷盗、行窃;禁止乱伦等。议
元初畲族起义军首领。畲族,广东循州(今龙川县境)人。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正月,为配合闽、粤、赣等地畲、汉族人民大起义,率循州畲、汉起义队伍,攻赣州,掠宁都,据秀岭,声势浩大。后被招抚,降元。同年
见“斡儿乞纳”(24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