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火桩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隋朝将领。代郡鲜卑人。字长绪。有武略。北周时,历拜抚军将军、大将军,袭爵元寿县公。隋文帝即位后,历任襄州总管,进封谷城郡公,迁青州总管。后为御突厥进犯,出任朔州总管,文治武功均有建树。开皇五年(585
传说中原始时代普米族的氏族首领。是普米人智慧的化身。聪明能干,传说他教人们用高山上的“被尼”(一种青苔)遮身,用细藤串树皮、树叶护体。为改变巢居穴处的状况,教人们用树枝搭窝棚,上覆茅草,普米语称“迁里
见“医巫闾山”(1063页)。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呼伦贝尔卫拉特人专称。伊克明安台吉巴桑、阿卜达什族裔。初居准噶尔。乾隆十九年(1754)、二十年相继附清,附辉特部,驻牧塔米尔(一作塔密尔)。二十二年(1757),因拒不附阿睦尔撒
19世纪藏族学者。青海民和县拉加村人。曾先后在拉萨及青海寺院中学习佛典,获色拉寺格西及大昭寺拉仁巴学位。曾任拉萨色拉寺讲经师,也曾在青海塔尔寺讲经传法。著有《格丹格言注释》,在藏族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辽金时女真别部名。亦称合苏馆女真、黄头生女真。一说源于辽朝熟女真之一部,一说源于黄头室韦。其人“多黄发,鬓皆黄”,故名。《三朝北盟会编》言“其地至契丹东北隅”,约分布在今吉林省白城市附近的洮儿河流域。
1883—1968近代佛学大师。青海循化人。藏族。幼年在循化古雷寺出家,曾在甘肃拉卜楞寺、青海塔尔寺等处研习佛经,在西藏拉萨考取拉然巴格西学位。曾任十三世达赖喇嘛侍读,主持重刻拉萨版藏文大藏经。民国时
土族语音译。青海互助地区土族民间对歌曲调。因歌词以“唐德尔格玛”为衬词故名。系一种赞歌。相传最初用于赞颂自己的庄廓。后作为宴席曲和婚礼中的问答歌。结婚的头一天傍晚,通常由“纳什金”(娶亲人)在女家门口
元晋王甘麻剌妃。蒙古弘吉剌氏。生子也孙铁木儿。至治三年(1323),也孙铁木儿(泰定帝)即位。十二月,追尊宣懿淑圣皇后。
萨满教巫者的一种。亦作“德勒库萨满”。“德勒库”,鄂伦春语音译,意为“流浪”。有的地区称“多尼萨满”,“多尼”,流落在别的地方或没有固定住所到处为家之意。俗称“流浪萨满”。地位仅次于※莫昆萨满,两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