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伯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中的军队指挥官。《百夷传》:“昭伯领百人”,相当于百夫长,其上有※昭纲(千夫长),再上为※昭录(万夫长);其下则有※昭哈斯(伍什长)、※昭准(什夫长)。皆隶于※“召勐”(叨孟)。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中的军队指挥官。《百夷传》:“昭伯领百人”,相当于百夫长,其上有※昭纲(千夫长),再上为※昭录(万夫长);其下则有※昭哈斯(伍什长)、※昭准(什夫长)。皆隶于※“召勐”(叨孟)。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交参户系指过去括户时曾经入籍,后来迁徙他乡,因而在当地重新登录著籍的人户。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1667——1736清初将领。满族。辅国公巴尔堪长子。康熙二十一年(1682),封三等奉国将军。三十四年(1695),任镶蓝旗汉军副都统。三十五年,从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五月,至克鲁伦河,同平北大
467—499北魏皇帝。471—499年在位。又称拓跋宏。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长子,母李夫人为中山安喜人,南郡王李惠之女。自幼由冯太后抚养。献文帝皇兴三年(469),立为皇太子。五年,受
土司名。明置。永乐四年(1406),免播山荒田租,设重安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南重安江。隶播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以张佛保为长官绥服之。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
见“狄柤”(1104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16世纪中叶郑成功在台湾实行的一种国有形式的封建土地占有制度。1662年,郑成功把荷兰殖民者逐出台湾后,将他们过去所霸占的台湾土地即所谓※“王田”改称“官田”。招民垦种,耕者皆为官佃,分三等纳税课赋。
见“柳实”(1575页)。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尖扎岗玉尔地方,在夏琼寺学习《集类学》、《悟慧论》和《因理论》。28岁赴西藏,于色拉寺结扎仓求学,获林赛学位。返回安多,住村中小寺达当噶保寺。雍正八年(1730),任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