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哥麻思
见“朵甘思”(840页)。
见“朵甘思”(840页)。
见“佟佳江”(1095页)。
见“斡鲁朵”(2426页)。
见“萧匹敌”(1992页)。
哈萨克族习俗。意为“满月礼”。孩子出生40天后,便要举行庆祝仪式。孩子父母要宰羊烹肉,请亲戚朋友、邻居参加。来宾则须给婴儿赠送衣服、鞋、袜、钮扣、串珠、鹰毛或糖等礼物,并由长者给婴儿起名字。相聚一起,
即“渤海国记”①(2279页)。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即“巴儿忽”(407页)。
书名。不著撰人。约成书于清雍正(1723—1735)年间。为著者亲至藏地,随笔记录之作。内载入藏行程,以里计站,颇详尽。又录有布彦、库库木、叶楞、布鲁克巴、噶毕东鲁卜诸奏书,以及唐蕃会盟碑文、御制平定
见“哈里河卫”(1639页)。
见“高昌馆来文”(19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