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参见“设”(923页)。
参见“设”(923页)。
见“色棱哈坦巴图尔” (847页)。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兴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今有人说在今吉林省靖宇县东北白山镇附近。辽灭渤海后,辽太祖将被俘民众迁至今辽宁北票县东南,仍以其县名置县统之,属辽兴中府黔州,金废。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即“吉里迷”(681页)。
见“图鲁博罗特”(1438页)。
壮族民间传统的文化娱乐与社交习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在※歌圩期间进行。壮族青年男女在歌圩上找到意中人并彼此建立一定的感情后,便相约坐到一块进行碰蛋游戏。各人从口袋中拿出五色饭和煮熟、染红的鸡蛋,
元代印活字版西夏文佛经时对活字的称呼。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位于居延海以东地区。贞观二十年(646)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下辖贺鲁(贺鲁部)、葛逻(葛逻部、挹怛部)、䒽跌(以都督府改置) 3州。隶单于
官名。①汉代中央及郡县所置官,其职责为典领文书等,魏晋后渐为统兵开府大臣幕府,参与机要、总领府事之僚属,与参军同为要职。 ②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