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制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傈僳语音译。亦称“司扒”或“搓吾”。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的村寨头人。每个村寨皆有1人。由村寨中孚众望的长者担任。通常非世袭,亦不经过民主选举。职责是:对内排解纠纷、领导生产、主持祭祀,充当男女结婚证人
?—635隋代吐谷浑可汗。又作允伏,号步萨钵。※世伏弟。开皇十七年(597),兄被国人杀害,嗣立。遣使赴隋,表陈废立事,并请依吐谷浑“兄死妻嫂”风俗,娶嫂隋之光化公主为妻,获许。此后,与隋通好,“朝贡
地见“丹津班珠尔” (379页)。
约在唐代吐蕃由原始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期间形成,初为父系,以所谓“父民六族”为最早。随着父系权力的加强与发展,氏族制的确立和巩固,逐渐形成强大的世袭性的家族及家族名称,子孙承袭,以家族名称冠于姓名之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祖儒。如史载宋嘉祐元年(1056)十二月,西夏派遣使臣族汝威明兴则等赴宋朝告毅宗谅祚母密藏氏卒。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1450—1496明朝将领。字廷芳,别号益庵,又号东山居士。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明开国勋臣沐英曾孙,沐斌之子。幼承家学,好读诗书。成化元年(1465)嗣黔国公爵,始镇云南。30余年兴学
纳西语音译。含有“奴婢”之意。纳西族封建领主制(土司)地区具有半奴隶、半农奴性质的等级。在云南宁蒗永宁、四川盐源左所等地,约占总户数的29.3%。由家庭奴隶、罪犯、外来人户和※责卡等级下降而来。大部分
?—1193宋代下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彭师宝子。绍兴五年(1135),继袭为下溪州刺史。将治所由会溪(在今湖南古丈东北)迁往灵溪石福郡(今永顺城东南老司城),成为以后永顺宣
1867—1957中国近代伊斯兰教大阿訇。字善堂,经名穆罕默德·尤素福。甘肃清水县(今属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学,刻苦努力,曾赴平凉、西吉、河州及长安拜师求学,先后受业于禹月
官名。明代正式改称县令为知县,作为一县之长,负责主持一县事务。秩正七品。广西、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县,亦如之,任命当地豪酋、头目为土知县,颁给铜印、敕书,赐以冠带,一般准世袭。因其故俗,附辑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