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缚喝”(2416页)。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古北口驿道上的蒙古站。也称阿美沟。西南距锡尔哈站60里,东北至卓素站70里,东距赤峰约120里,北距大庙约20里。
即“苏仆延”(1004页)。
见“斡难河卫”(2427页)。
见“姜戎”(1761页)。
简称蒙政会。由内蒙古部分封建王公贵族组成的自治政务机关。1934年4月23日,根据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提出的《蒙古自治办法原则》八项条款,在百灵庙(今乌兰察布盟达尔罕茂明安旗)成立。乌兰察布盟盟长云端旺
职名。清代前锋、护军、火器等营所设的教习。多择取满洲、蒙古老练兵丁充补,仍食原饷,以教导新兵技艺,赏戴蓝翎以荣之,故称。3年期满,可以补授骁骑校等职。乾隆四十年(1775)定,嗣后“军政”之年,各营官
见“桓都县”。
唐至清对今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俍”,壮语音译,意为“土官”,“俍田”即土官之田地。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田地概属土官所有,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为自营田(含养印田、荫免田、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