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识
即“榜什”(2420页)。
即“榜什”(2420页)。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
毛南族传统花竹帽。亦称顶盖花、花竹帽。流行于广西北部毛南族地区。系用精心挑选的金竹及墨竹破成细篾片编织而成。上面的顶箍缠有黑缎,织有黑边;中间的部分全用竹编织,灿若抹金;底部用墨竹编上4至6层斜“日”
古地名。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长沙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汉复为郡。辖县十三,属荆州。民多为※槃瓠蛮后裔。其境内今有土家、苗、瑶等族散居之。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阿拉伯语,意为伊斯兰教法典。阿古柏侵入新疆后在南疆地区推行的法规。依据《古兰经》和穆罕默德有关宗教生活、世俗生活、道德规范等论述制定,为处理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重要准则。为确保“法规”实施
纪传体史书。原称《太史公书》、《太史公记》或者称《太史公》。西汉司马迁(前145—前86)撰。130卷。迁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少好学,及长漫游名川大山,考察古迹,采集传说。父司马谈卒后
1875—1913清末西藏地方官员。全称夏格林巴米久伦珠。藏族。后藏夏格尔宗(旧译协噶尔宗)之林努布格卡人。出身贵族世家。夏格林巴乃家族名。时家道中落,仅存一小谿卡。后往拉萨,以好学,由甘丹寺活佛荐往
见“函普”(1560页)。
官名。唐代始置,称军事招讨使,掌招抚讨伐事务,兵罢即废。五代设有行营南面招讨使、北面招讨使、都招讨使等。宋代多以文武大臣兼任,不常设置。辽、金沿边诸路常设有招讨司,以边区部族兵长官充任招讨使。元代多置
1820—1857清代西藏第穆呼图克图八世。藏族。出生于察木多热达地方。道光四年(1824),经金瓶掣签确为第穆活佛转世,坐床后,随前藏堪布呈进例贡。二十四年(1844),同驻藏大臣琦善逐款审查被班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