氐秦
见“前秦”(1741页)。
见“前秦”(174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188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人。蒙古镶黄旗人。额勒德特氏。字锡卿。两江总督壁昌子。同治七年(1868)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十年(1871),散馆授编修。十一年后历任侍讲、日讲起居注官、咸安宫总裁。
清代对京师各寺庙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北京各寺庙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驻京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北京各寺庙的佛教事务由理藩院协同章嘉呼图克图管理,清政府给予特别优待。
见“白头山天池”(608页)。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加尼别克、札你别克,又名阿布赛义德。明景泰七年(1456),与※克拉依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脱离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的统治,至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建立哈萨克汗国。与别失
见“耶律濬”(1305页)。
见“阿吾勒”(1207页)。
见“壮族”(888页)。
清乾隆年间居住于汗哈屯山(位于前苏联卡通河西南)乌梁海人总称。旧属准噶尔部管辖。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进攻达瓦齐后,令喀尔喀副将军青衮咱卜等前往抚服。七月,清军至萨噶勒巴什岭,遣副都统敦多卜、贝
元朝大臣。畏兀儿人。※合剌普华之孙。吉安路达鲁花赤偰文质之子。延祐二年(1315),第进士,与马祖常、欧阳玄等著名文士为同年。初任广东廉访佥事。至正(1341—1368)间,任吏部尚书。十年(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