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王
藏语称“却杰”。原为释迦牟尼称号之一。后引申为对闫罗王、神话故事人物、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及高僧等人之称呼。元至元七年(1270)封帝师※八思巴为“大宝法王”。明代亦用之于藏传佛教首领的封号,如封阐化等五王与大宝等三法王即是。
藏语称“却杰”。原为释迦牟尼称号之一。后引申为对闫罗王、神话故事人物、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及高僧等人之称呼。元至元七年(1270)封帝师※八思巴为“大宝法王”。明代亦用之于藏传佛教首领的封号,如封阐化等五王与大宝等三法王即是。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见“元朗”(229页)。
见“阿阑豁阿”(1230页)。
见“虎儿文卫”(1385页)。
见“柔然”(1779页)。
即“乃蛮”(37页)。
西夏官署名。属下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4承旨、2都案,4案头。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
宋代海南岛最高行政机构。熙宁六年(1073)于琼州地置,治所在琼山。除领原州之属县外,改儋州为昌化军、万州为万安军、崖州为珠崖军,并领县以隶琼管。宣和(1119—1125)中,改琼管为安抚都监。
?—1889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姓他塔喇氏。字乐初。同治五年(1866),累官山海关副都统。七年,迁广州将军。光绪十年(1884)返京,授正蓝旗蒙古都统。十四年(1888),授杭州将军。次年卒于任